并认为二者“文虽有殊

       在我国古代汉语中, 法和公平、裁判以及刑罚是同一的概念。

       据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字书- - - 东汉许慎所著《说文解字》考证:法通灋, " 灋, 刑也。平之如水, 从水; 廌, 所以触不直者去之, 从去" 。从" 法" 的古体" 灋" 以及这一解释, 似可得出三点结论:第一, " 灋" 的左边是水, 有公平之意。第二, " 灋" 的左下角是" 去" , 有刑罚之意。第三, 传说" 灋" 字右上角的" 灋" 是一种头长独角的神兽, 亦作" 豸" 或" 獬豸" 。该兽性中正, 辨是非, 在审判时被其碰触者即被认为败诉或有罪, 所以" 击之, 从去" 。这既反映了上古时代盛行神明裁判, 又相信法是正直、正义的准则。因此可以说, 就" 法" 的古体词义而言, 是" 公平" 地判断行为的是非、制裁违法行为的依据。

       事实上, 在我国古代文献中, " 法" 多和" 刑" 通用。因为在我国古代, 法最主要的内容就是刑罚, 用法就意味着用刑。例如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就把" 法" 解释为" 刑" 。《唐律疏议》中也有" 夫法者, 刑也" 之句。

       除了与" 刑" 通用, 中国古代还把" 法" 与" 律" 通用。据《说文解字》解释:" 律, 均布也" 。而清代段玉裁所著《说文解字注》也认为:" 律者, 所以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 故曰均布也" , 意指" 律" 是要求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 以使行为协调一致。据我国《尔雅释诂》记载, 在秦汉时期, " 法" 与" 律" 二字已同义, 都有常规、均布、划一的语义。正因为法和律皆有公平、正义、统一的行为准则的含义, 所以我国唐代的《唐律疏义》就明确指出:" 法亦律也, 故谓之律" , 并认为二者" 文虽有殊, 其义一也" 。

       对政治权力具有一定的制衡作用

       社会学上认为, 宗教与国家的分离, 是社会从" 前现代" 进入到" 现代" 的最重要步骤之一。宗教涉及的是人们的精神领域, 是指向彼岸的, 是反功利的; 而政治涉及的是世俗事务, 是指向现世的, 是协调利益纠纷的。只有两种取向相反的权威截然分开, 各行其是, " 现代化" 才是有可能生长的。如果一个国家的政权是政教合一的, 那显然, 这个政府的力量相对于社会就过于庞大了, 除了政府的力量恶性膨胀之外, 其他任何民间的力量都难以生长。" 现代化" 的种子无法在这样的条件下自发地萌芽。如果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是受到了外来力量冲击, 被迫地现代化, 那么, 政教合一的体制一定会使这个" 现代化" 了的社会变成一个怪胎。

       一般来说, 即使在前现代社会, 宗教也会因其对彼岸的追求精神, 成为一种不同于世俗政权的力量, 可以对政治权力具有一定的制衡作用。而参与到政治中的宗教, 则会由于对世俗利益的介入, 使宗教组织变得世俗化, 使宗教精神本身受到玷污。所以, 对世俗事务的介入, 一贯都是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这样成熟宗教的主流派别一致摒弃的倾向。这也是何以三大宗教的魅力经久不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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