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将每天必须要做的事分成三类

       最好将每天必须要做的事分成三类。第一类是能创造新的生意( 增加收入) 或削减成本的那些事( 因为只有这两件事可以创造利润, 利润=收入- 成本) ; 第二类是必须去做且用以维持现有的生意或保持现有运作系统运转的那些事情; 第三类是别人希望做的, 但又对利润基线毫无帮助的所有事情。所要遵循的原则是:绝对要干完第一类事之后才开始干第二类; 绝对要在干完第二类事之后才干第三类。

       所以对于第一类事, 也就是最重要的事, 对于最重要的事情, 我们应如何对待呢? 显然最重要的事, 要用最多的精力去面对, 这也合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重点论和两点论的观点。在实践中会受益无限!

       你必须用最急迫的态度去完成最重要的事情, 而不是去创造忙忙碌碌的气氛。始终如一地把最后期限设在最近的点, 如果你坚持这样做, 人们就会满足你的最后期限, 不是通过加班加点, 整夜不睡, 而是通过从他们的时间表中剔除那些不产生价值的事情。因为只有这样, 才会使你的人力资源用心去寻找, 去决定哪些事真的产生价值, 而哪些又不是。与此相反的现实是给员工以足够的时间, 无论什么时候, 总有足够的时间去拖延。

       足够的时间, 意味着有一部分时间或大部分时间被浪费掉, 人们总是有一种不到最后不尽力的心理, 这其实也是人性所在, 自己的懒性始终最难克服。

       专名所指对象的属性即专名的涵义

       我认为, 从逻辑学的角度来考虑, 不应把专名的指称理解为对象本身, 而应将专名的指称理解为专名的使用者所理解或认识的专名的所指对象。这也就是说, 正如认为专名的涵义就是专名的使用者所理解的专名所指对象的属性一样, 专名的涵义与指称都不是纯客观的, 而是与专名的使用者相关的, 与专名使用者的认识和理解相关的。

       在专名使用者的认识中, 专名所指对象的属性即专名的涵义, 专名的所指对象即专名的指称。因此, 在两个人进行交际时, 他们所谈论的专名只要交际的双方认为是指称同一对象, 就可以进行成功的交际; 在一个社会或某一区域内, 当某一专名的大多数使用者或全部使用者都认为该专名指称某一对象时, 这一对象就是大家所公认的该专名的指称。比如, 在大多数对《西游记》有所了解的人中, 专名" 孙悟空" 被公认为指称某一对象, 那么, 大家所公认的某一对象就是专名" 孙悟空" 的指称; 读过《红楼梦》的人, 都知道贾宝玉、林黛玉等, 都认为这些专名有确定的所指。可见, 专名的指称也并非一个独立于认识者的实体, 而是专名的使用者认识中的" 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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